第一章 投標邀請
南京市兒童醫院 對 信息設備 (項目名稱)進行公開招標,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投標人投標。
1、項目編號:NJCHX[2013]18號
2、項目名稱:電子醫囑
3、招標文件獲取辦法:請符合資格條件供應商至南京市兒童醫院網站免費下載。
4、采購單位聯系人: 錢隼南 電話:83117272。
5、投標開始時間: 2013年10月28日 14:00, 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2013年10月28日 14:00
6、投標地點及開標地點:南京市兒童醫院6號樓6樓會議室屆時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以上若有變更將通過原招標公告媒體發布,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關注南京市兒童醫院網站有關本招標項目有無變更公告。如果沒有及時關注本中心網站公告導致誤投標,其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招標文件編制人:鐘朝暉
電 話:025-83117202
投標標文件接收人:吳智
聯系電話:025-83117202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一、總 則
1、適用范圍
1.1 本招標文件適用于本投標邀請中所述貨物及相關服務的招標投標。
2、定義
2.1 “招標貨物”指本招標文件中所述產品及相關服務。
2.2 “投標人”指響應招標并且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資格條件和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3、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3.1 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
(1) 投標人如果不是投標貨物制造廠家的話,需提供制造商專項產品授權書或者銷售商代理產品資格。
4、招標文件構成
4.1 招標文件組成:投標邀請、投標人須知、投標人應當提交的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投標報價要求、投標文件編制要求、招標項目的技術規格、要求和數量、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時間、評標方法、評標標準、無效投標和廢標條款、附件等。
4.2 招標的最小單位是包。招標貨物數量及技術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標人對要求提供的貨物和服務不得部分投標;招標貨物數量及技術要求中已經分包的,可以以包為單位投標。
4.3 如果要求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的,投標人可以提交備選方案;否則,備選方案將被拒絕。
5、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本院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將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15日 前,在原招標公告媒體發布更正公告,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5.2 采購單位根據采購項目的具體情況,視情組織潛在投標人現場考察或者召開標前答疑會。如果組織潛在投標人現場考察或者召開標前答疑會的,將在招標文件或招標公告中確定時間和地點。
5.3 本院可以視采購具體情況,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3日 前,有權決定延長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并在原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變更公告。
6、投標費用
6.1 投標人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投標有關的費用,無論采購結果如何,采購人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6.2 本次采購不收取任何費用,請投標人予以關注。
二、投標文件的編制
7、投標文件的語言、計量單位、貨幣和編制
7.1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技術文件和資料,包括圖紙中的說明,以及投標人與采購中心就有關投標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使用中文。
7.2 投標人所使用的計量單位應為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7.3 如無特別說明外,投標人應用人民幣報價。
7.4 投標文件應字跡清楚、內容齊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處須有投標人公章或投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投標人代表簽字。
7.5 投標文件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順序,統一用A4規格幅面打印、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由于編排混亂導致投標文件被誤讀或查找不到,責任由投標人承擔。
7.6 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寫清相應的項目編號、項目名稱、投標人全稱、地址、電話、傳真等。
8、投標文件的組成
8.1 投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并根據自己的商務能力、技術水平對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條件在《商務條款偏離表》和《技術規格偏離表》等處逐條標明滿足與否。對帶星號(“*”)的技術參數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技術支持資料(如白皮書、彩頁、手冊、檢測報告等),未提供技術支持資料的,評標時不予認可。
8.2 投標文件由商務部分、技術部分、價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組成。
9、 投標文件的商務部分
9.1 商務部分是證明投標人有資格參加投標和中標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這些文件應能滿足招標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項目不得有缺失或無效。
(1)* 投標函(投標申請及聲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明文件(復印件);
(4)財務報表;
(5)依法繳納稅收證明(至少近三個月);
(6)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至少近三個月);
(7)《商務條款偏離表》;
(8)服務承諾;
(9)自主創新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
(10)節能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
(11)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
(12)投標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和商務資料。
9.2 投標貨物如果屬于自主創新產品、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明確標注,并提供相應證書的復印件。否則,評標時不予認可。
10、投標文件的技術部分
10.1 技術部分是證明投標人投標的貨物和服務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證明文件,以及對投標報價表中的貨物的詳細說明,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資料、圖紙和數據等。投標貨物如與招標文件要求有不符之處,應說明其差別之所在,技術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其中加 * 項目不得有缺失或無效。
(1)《技術規格偏離表》;
(2)《供貨一覽表》;
(3)投標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術文件或資料等。
11、投標文件的價格部分
11.1 價格部分是對投標貨物價格構成的說明,招標文件如沒有特別說明的話,對每一項貨物僅接受一個價格。
11.2 報價應包含貨物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伴隨服務、人員培訓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以及支付給員工的工資和國家強制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障資金等。
11.3 投標人應在《開標一覽表》、《投標分項報價》等標明投標貨物和服務的單價、總價以及分項報價。
11.4 《開標一覽表》不需裝訂,須將《開標一覽表》裝在單獨的封袋內隨投標文件一并遞交,并標明“開標一覽表”字樣,以便唱標時查找。
12、投標文件的其他部分
12.1 其他部分由投標人根據編制投標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文件。
13、投標有效期
13.1 自開標之日起一周內投標有效。
14、投標文件份數和簽署
14.1 投標人應提交一式四份投標文件(二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標文件須清楚地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14.2 投標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標人法人代表或經正式授權并對投標人有約束力的代表簽字。
三、投標文件的遞交
15、投標文件的密封和遞交
15.1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文件將拒收
16.1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之后送達的等。
17、投標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撤回,并書面通知本院。補充、修改的內容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并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17.2 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標的采購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18、聯合投標
18.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9、誠實信用
19.1 投標人之間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妨礙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不得損害采購人和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19.2 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19.3 投標人不得以向采購工作人員、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經查實投標人有此行為的,將在南京市兒童醫院網站公告,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按照《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處理。
四、開標、評標與定標
20、開標
20.1 本院將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準時參加,參加開標的代表須簽名報到以證明其出席。
20.2 開標時,將邀請公正機構或投標人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價格折扣、招標文件允許提供的備選投標方案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20.3 未宣讀的投標價格、價格折扣和招標文件允許提供的備選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評標時不予承認。
20.4 開標時,《開標一覽表》內容與投標文件中明細表內容不一致的,以《開標一覽表》為準。
20.5 投標文件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總價金額與按單價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為準;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對不同文字文本投標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20.6 投標截止時間結束后參加投標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視情當場變更為競爭性談判或者單一來源方式采購,或者終止采購活動。本次招標文件中對供應商資格條件要求、技術要求和商務等要求,將作為競爭性談判或者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基本要求和談判依據。原評標委員會改為談判小組,并根據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談判,按照“符合采購需求,質量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參加公開招標投標的供應商,根據自愿原則,選擇參加競爭性談判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22、評標
22.1 評標組織
22.1.1評標工作由本院負責組織,具體評標事務由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并獨立履行下列職責:
(1)審查投標文件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作出評價;
(2)要求投標供應商對投標文件有關事項作出解釋或者澄清;
(3)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名單,或者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直接確定中標供應商;
(4)向有關部門報告非法干預評標工作的行為。
第三章 招標項目的技術規格和要求
一、總體要求
1必須遵循衛生部2002年版《醫院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
2系統必須是穩定和可靠的,能保證醫院臨床業務不受影響,系統本身得到市場和用戶的長期認可;
3系統提供快速可擴充的多種信息交流手段,及時將相關信息反饋給特定人員;
4用戶界面友好,使操作簡單、直觀、靈活,易于學習掌握;
5投標人應滿足應用軟件的客戶化需求,具有完善的應用軟件功能擴充、修改、維護能力;
6產品設計體現以臨床診療為核心的理念,實現和醫院EMR、LIS、PACS等信息系統實現集成,實現電子申請和在線查看報告的功能。
7必須具有以醫療護理質量管理為核心的、閉環的管理功能,
8提供醫囑執行結果(如過敏試驗結果,檢驗標本采集時間)的錄入,并向醫師反饋的功能;能將醫囑執行的全過程的關鍵內容按照臨床需求自動集成到電子病歷中。
二、技術要求
1技術架構:本次招標的電子醫囑系統必須采用多層次面向對象的結構化設計,系統須采用B/S結構體系,及分布式應用的軟件體系結構,降低維護的復雜性。
2支持環境:數據庫系統支持oracle 10G以上版本。
3采用的技術路線和主要技術必須是目前主流技術,所采用的標準須滿足支持目前和將來可能出現的國家或行業標準。
4系統必須有完善的權限管理和安全控制機制。必須在設計上保護用戶身份的安全,實現功能權限和數據權限控制以及數據的加密,保證客戶端與服務器以及服務器之間的數據傳輸安全、關鍵數據的存儲安全。系統能夠動態地根據時間和空間的變化,改變不同醫生的授權;
5有后續長期穩定的開發能力,滿足醫療發展的需要。
6系統所有的屏蔽、約束、校驗等均應具備系統參數設置的功能。提供系統參數設置工具,維護部門可以通過參數配置來維護、配置系統功能權限、功能流程等。
7根據用戶的需求做相應的客戶化修改工作
三、電子醫囑
具體要求:
2.1醫囑下達
醫囑下達分為醫囑錄入和醫囑提交兩大塊功能,提交后的醫囑不能進行修改。醫囑錄入時可以任意地錄入各種藥品醫囑、草藥醫囑、治療/處置醫囑、護理醫囑、手術申請(包括手術申請的回傳)、會診醫囑、膳食醫囑、囑托醫囑,針對各種醫囑類型需要提供不同的輸入內容,以完整地描述醫囑記錄(項目),具體如下:
支持長期醫囑和臨時醫囑的輸入;
草藥醫囑下達需要滿足“方劑à草藥”草藥處方的特殊下達模式;
需要對各種類型醫囑輸入內容的合法性進行校驗;
允許自動帶入各種醫囑的常用劑量;
支持出院醫囑的特殊下達模式;
支持急診醫囑的特殊下達模式;
需要實時校驗藥房庫存屬性。
支持皮試屬性的定義選擇;
支持病人過敏史的判斷校驗;
支持醫囑單的打印輸出;
支持特殊藥品的流程管理需求;
支持自帶藥的管理需求;
支持搶救醫囑的輸入處理;
支持醫囑的排斥處理;
支持醫囑套餐的批量導入處理;
2.2檢驗申請
可以在線選擇檢驗申請單、檢驗項目,進行檢驗申請的下達處理,并實現與醫囑、LIS系統的有機整合。支持檢驗套餐的批量檢驗申請下達方式。
2.3檢查申請
可以在線選擇檢查類型、檢查醫囑、檢查部位(或項目)的內容,向檢查科室提交檢查申請,通過與HIS、RIS/PACS系統的整合,實現“科室檢查申請à檢查科室預約à檢查科室核收(產生計費)à在線申請單及病歷調閱à檢查報告生成à檢查報告查閱”檢查流程的完整串聯。
在檢查申請時,一方面要求自動帶入病人診斷和本次住院的簡要病情,同時還要求針對不同檢查類型允許對應不同的申請輸入設置。
2.4政策校驗
在下達電子醫囑和檢驗檢查申請時,需要跟醫院的政策管理要求進行密切關聯:
醫保政策控制:允許針對各種特定的收費類型,進行適應癥選擇、審批權限等的有效控提示,實現支付比例的動態匹配提示。
醫院費用政策控制:允許對欠費閾值等進行有效管理,并靈活地對病人醫囑的下達權限進行控制;醫生也可以實時獲取病人最新的費用信息。
特殊藥品政策控制:對于毒麻藥、抗生素等特殊藥品,一方面可以對醫生的開藥權限進行嚴格限制;另一方面需要引入專門的流程管理,對相關藥品進行審批控制。對于抗生素的使用,必須有專門的使用申請及會診申請,對使用原因等進行闡述,并針對特定的使用原因進行使用天數的控制。
合理用藥政策控制:一方面需要病人的過敏史進行有效過濾,嚴格限制過敏藥物的下達;另一方面也允許對藥品的劑量和用量信息進行嚴格控制;通過與合理用藥系統的有效整合,實現下達藥品間配伍禁忌、相互作用的嚴格審查,更需要對單個藥品下達的屬性進行控制。
2.5抗生素管理
對醫生的抗生素下達權限進行嚴格的設定,不同級別的醫生在下達抗生素時權限不同;
對抗生素的使用原由進行控制,下達抗生素時必須要對抗生素使用原因進行選擇說明,系統可以根據使用原因對應特定的使用期限,預期將自動進行提醒。
使用特殊級別抗菌藥物時必須能夠自動彈出電子會診申請單,完成后才能保存醫囑。
2.6醫囑停止
對于長期并且正在執行的醫囑,可以選擇進行停止操作,處理時自動對停止的條件進行判斷控制。
2.7醫囑撤銷
允許對未執行的醫囑進行臨時的撤銷處理。
2.8檢查預約查看
可以在線查看檢查預約信息。
2.9醫囑打印
允許對長期醫囑和臨時醫囑單進行打印處理,支持續打功能。系統需預留電子醫囑對電子簽名的支持接口。
2.10醫囑確認
護士可以對醫生提交的醫囑進行確認處理。
2.11皮試結果輸入
對于需要皮試的各種藥品,可以批量輸入皮試結果,對于皮試結果為陽性的藥品,需要自動反饋到病人的過敏史當中,并且自動對相關醫囑進行撤銷處理。
2.12醫囑執行單生成
可以根據給藥方式等內容設置醫囑執行單類型。同時護士可以對病區今日需要執行醫囑和明日需要執行的醫囑自動根據執行單類型進行拆分,產生各種醫囑執行單和執行標簽,并可以選擇打印。支持根據頻率對執行單的拆分。
2.13醫囑執行
根據生成的醫囑執行單,護士可以進行確認執行處理。這個功能后期可以跟醫院的移動護理系統進行整合。
2.14藥物不良反應事件上報
在病人出現藥物不良反應的情況下,醫生可以填寫藥物不良反應事件報卡,并由醫務科進行審核確認。
與醫院信息系統接口
系統要能夠和醫院現有的臨床信息系統進行對接,實現系統之間的無縫整合和數據共享。主要需要對接的系統為HIS系統。供應商要求與國內主流的醫院相關系統廠商有接口案例,具體豐富的接口開發經驗。
1) 系統需與醫院現HIS系統進行數據交互,獲取患者信息。
2) 系統需與醫院現有電子病歷系統進行數據交互,滿足醫囑下達與流程管控,滿足住院移動查房病人資料展示、調閱。
3)系統需與醫院LIS/PACS系統進行數據交互,實現電子申請及報告查看。
實施、接口、培訓、運行及售后服務
1、投標方需提供項目實施方案、進度表、驗收標準。
2、 所提供應用軟件系統均需提供從驗收合格后起1年免費維護;包括功能增強性維護等應用軟件系統擴充升級(其中包括系統維護、跟蹤檢測),保證投標方所開發的軟件正常運行。項目維保期內保證有1-2人負責醫院現相關的維護工作。
3、軟件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30分鐘。若電話中無法解決,1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維護;保證7*24小時的維護響應。
4、應提供應用軟件系統擴充、升級、數據遷移等方面的技術支持服務;
5、在實施及免費維護期內,應滿足所提供軟件的功能模塊客戶化需求;
6、結合招標方實際情況,擬定詳細的系統實施計劃,含客戶化修改、測試、試運行、培訓及上線計劃。承諾保證在合同規定時間內上線及上線系統的基本平穩。
7、項目驗收后提交如下資料:
技術說明書
使用說明書
安裝、維修及操作手冊
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資料
8、培訓要求
a.培訓:培訓對象包括系統管理員、管理人員、操作員(醫生、護士、技術員),醫學生,系統管理人員培訓內容為系統中涉及的相關技術內容;管理人員培訓內容為系統流程和相關管理思想;操作員為系統的操作培訓。
b.根據醫院的情況制定相關培訓方案,課程設置,考核制度等。包括培訓資料、講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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