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末期腎臟病臨床路徑
(2009年版)
一、終末期腎病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終末期腎臟病(ICD-10:N18.0)
行自體動脈-靜脈內瘺成型術(ICD-9-CM-3:39.27)
(二)診斷依據。
根據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的《臨床診療指南-腎臟病學分冊》和《臨床技術操作規范-腎臟病學分冊》進行診斷。
1.有或無慢性腎臟病史。
2.實驗室檢查:腎小球濾過率或eGFR小于15ml/min/1.73m2,殘余腎功能每周Kt/V小于2.0。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的《臨床診療指南-腎臟病學分冊》和《臨床技術操作規范-腎臟病學分冊》進行治療。
1.血液透析:有腹膜透析絕對禁忌癥,需要建立血液透析通路。對于糖尿病腎病、伴嚴重心血管并發癥等患者,可酌情提早建立血管通路。
2.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自愿選擇。
(四)標準住院日為10-14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N18.0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術前準備2-7天(工作日)完善檢查。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丙型、HIV、梅毒等)、鐵代謝、iPTH;
(3)胸片、心電圖、超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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