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部皮膚科醫師(士)崗位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和上級醫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2.積極開展門診小手術與治療,參加門診和危重傷病員的搶救工作,實行首診醫師負責制,對病員應進行認真檢查、診斷、治療、開具處方、醫囑,并檢查其執行情況,同時根據病情需要,做一些必要的檢查。
3.認真書寫病歷、填寫門診日志,發現疫情,及時報告并登記。
4.對危重、疑難病例,應主動向主治醫師報告其診斷上、治療上的困難以及病情變化,提出轉診或會診的意見。
5、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親自操作或指導護士進行各種重要的檢查和治療,嚴防差錯事故。
6.學習運用國內外先進診療技術,開展新業務、新技術和科研工作,及時總結經驗,撰寫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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