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院信息化建設長遠規劃,期限為3—5年、有指導思想、目標、措施、實施的時間和步驟。
(2)年度計劃與長遠規劃相符,明確完成的目標、采取的措施、達到的要求,年度總結與計劃相符。
(1)院長任醫院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組長,院辦室、黨辦室、信息科、醫務科、財務科、護理部、門診部等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2)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職責明確。
(3)領導小組每季召開一次會議,有記錄、有針對問題的改進措施、有信息反饋。
(1)信息科獨立設置(2)信息科長職責(3)信息系統技術人員職責。
(4)信息系統維護人員職責。
(5)信息安全員職責。
(6)信息系統管理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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