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重點項目
“跨區域醫療健康協同服務關鍵技術研究及應用示范”
課題申報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二○一○年九月
第一章 申請須知
一、 項目總體目標
項目以服務醫改、惠及民生為宗旨,繼承“十一五”現代服務業在區域醫療協同方面的技術成果和應用基礎,針對城鄉居民在異地就醫過程中的突出問題,研究共性關鍵技術,開發跨區域醫療醫保協同服務系統、農民工異地醫療保健協同服務系統,探索基于第三方的個人健康管理服務,為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提供支持。
本項目依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重點領域優先主題和《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要求進行任務設置。按照突破跨區域醫療醫保協同中的身份認證、醫療資源整合、異地結算等技術瓶頸,重點解決跨區域醫療醫保協同服務、農民工異地醫療保健協同服務、個人健康管理服務等關鍵技術問題的要求而進行項目研究。
二、 項目研究內容
本項目的研究內容設計和課題設置方案是基于現代服務業發展需求,以探索數字醫療服務模式及典型應用為主要目標,以相關的關鍵技術研究、集成系統建設為必要條件而進行的一體化設計。
項目以服務醫改、惠及民生為宗旨,繼承“十一五”現代服務業在區域醫療協同方面的技術成果和應用基礎,以重大疾病患者、農民工、慢性病人群為突破口,研究異地就醫和個人健康管理服務模式,研發符合電子健康檔案標準的跨區域醫療醫保協同服務系統、農民工異地醫療保健協同服務系統、個人健康管理服務系統,解決跨區域患者身份唯一識別、醫療協同模式、醫療資源隱私保護等關鍵技術,并在長三角地區、福建省、301與地方醫院之間等開展應用示范,為促進醫療衛生服務模式轉變、培育第三方健康服務產業和落實新醫改提供科技支撐。
三、 課題設置
本項目設置八個課題如下:
1、課題一:電子健康檔案標準符合性測試規范與系統研究
2、課題二:數字醫療服務模式與關鍵技術研究
3、課題三:跨區域異地就醫協同服務系統研發
4、課題四:農民工異地醫療保健協同服務系統研發
5、課題五:依托第三方的個人健康管理服務系統研發及應用示范
6、課題六:面向長三角地區的跨區域醫療協同服務應用示范
7、課題七:面向福建省內的跨區域醫保協同服務應用示范
8、課題八:面向軍地協同的跨區域醫療協同服務應用示范
四、 實施期限
本項目實施年限為2年,從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
五、 項目經費
本項目經費預算12000萬元,其中擬安排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經費6000萬元,承擔部門、地方或單位配套6000萬元。
六、 申報內容
此次公開發布的項目課題申請指南,涉及4個課題,即:
課題二:數字醫療服務模式與關鍵技術研究,擬安排經費900萬元,其中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經費600萬元,其余經費由承擔部門和單位配套;
課題三:跨區域異地就醫協同服務系統研發,擬安排經費1900萬元,其中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經費950萬元,其余經費由承擔部門、地方和單位配套解決;
課題四:農民工異地醫療保健協同服務系統研發,擬安排經費1700萬元,其中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經費850萬元,其余經費由承擔部門、地方和單位配套解決;
課題五:依托第三方的個人健康管理服務系統研發及應用示范,擬安排經費2050萬元,其中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經費950萬元,其余經費由承擔部門、地方和單位配套解決。
七、 申請管理
1.本項目由科技部組織實施。
2.根據《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遵循“公開申報、專家評審、擇優委托”的原則,選擇承擔單位。
3.申請內容應在指南所設課題范圍之內,并以課題為單位申請。
八、 申報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1.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資產負債率低于60%、無不良行政處罰或違法記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內資或內資控股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業單位等,均可單獨或聯合申報,不接受個人申請。
2.申報單位應對某一課題整體研究內容進行申報。聯合申請單位各方應簽訂聯合申請合作協議,明確規定各自所承擔的研究內容和責任。課題牽頭申請單位對聯合申請各方的申報資格進行審核。經有關部門科技司或所在省(市、自治區)科技廳(委)審定后,進行申報。
3.課題承擔單位要具有從事相應科研課題的研究基礎,具有相應課題研究方向相關的前期研究積累,包括高水平的科研隊伍、較全的研究設施、良好的研究業績、較強的示范推廣能力等必要的實施條件。鼓勵科研單位、高等院校和企業以產學研結合的方式聯合申報課題,實現責任和風險共擔、知識產權和利益共享。
4.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年齡不超過60周歲,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無不良科研行為。課題負責人用于本課題研究時間不少于本人工作時間的60%,在國內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9個月。
5.所有課題申請人均不得參與兩項以上本項目課題的申報,且只能主持申報一項本項目課題。課題申報單位(包括聯合申報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報人,對同一個課題不得進行重復或交叉申報。
6.申報單位經費須專款專用,設立單獨賬簿,獨立核算,并保證配套資金及時到位,保障課題研究工作的順利實施。
經形式審查,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申請書視為無效申請,將不參與專家評審。
九、 申報文件的編制與遞交
1.文件編寫:以中文編寫,要求語言精煉,數據真實、可靠。
2.文件規格:一律用A4紙,仿宋體四號字打印并裝訂成冊,一式20份,同時附上電子版。申請書按統一格式編寫。
3.課題預算申報書須單獨裝訂,與相關申報材料一并提交。編制要求按照《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概算和課題預算編報指南》,具體情況見科技部網站http://finance.most.gov.cn。
4.課題申報書及有關資料應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全部申請文件須包裝完好,封皮上寫明申請課題、申請單位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聯系人。
5.相關附件材料包括:
(1)申請函;
(2)申請單位〔人〕資格審查文件;
(3)申請單位承諾函;
(4)申請單位資信證明;
(5)申請單位自籌資金保證書;
(6)聯合申請合作協議;
(7)申請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
(8)近兩年度資產負債表與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
(9)成果查新證明(必須由國家或部省級權威部門出具)
(10)申請材料一覽表。
6.申報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開始,申報單位須根據《課題申報指南》要求參與申報活動。《課題申報書》及相關的附件可從科技部網站(www.most.gov.cn)上下載。
7.只接收在申請截止日期前由申請單位面交或郵寄的申請文件。寄達時間以北京郵局簽收日為準。申請文件在郵寄過程中出現的遺失或損壞責任自負。
寄達申請文件的截止日期:2010年10月15日下午17:00時整。
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號西苑飯店九號樓
郵編:100044
十、 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有關科技管理辦法執行。
十一、 聯系人
科技部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
任靜濱 電話:010-68354244, 13701181622
郵箱:renjingbin@htrdc.com
第二章 申報課題目標與內容
課題二:數字醫療服務模式及關鍵技術研究
1、研究目標與內容
以現代信息技術和服務技術為基礎,以國家新醫改為方向,面向跨區域醫療、醫保、健康服務協同,研究醫療健康領域的服務模式、評價體系及其系統架構和共性支撐技術,研究醫療及健康信息共享與交換的核心關鍵技術,構建面向跨域醫療服務的監管系統,為提高我國醫療服務水平,實現跨區域、異構系統和異構資源的集成提供支撐,為培育基于信息技術的現代醫療服務產業提供理論基礎。
具體研究內容包括:
(1)數字醫療服務模式研究;
(2)面向數字醫療服務的系統集成規范研究;
(3)跨域醫療醫保協同服務數據交換關鍵技術研究;
(4)面向個人醫療資源的隱私保護與訪問控制技術研究;
(5)面向跨區域醫療協同的行業電子監管技術研究。
2、考核指標
(1)完成《數字醫療服務戰略研究》、《數字醫療服務模式研究》等報告;
(2)完成《跨域醫療醫保協同服務系統體系架構及集成規范》文檔;
(3)研發完成符合相關電子健康檔案標準的醫療健康信息模型;
(4)研發完成基于醫療與健康信息模型的數據交換平臺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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